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

家長不妨制訂些「家規」

我這裡的「家規」,是特指家中的一些規定。也許有人說,都什麼年代了,還搞什麼「家規」,是不是太落後了。但我卻不這麼認為。其實一些革命老前輩,也多有「家規」。

    周恩來的「家規」:晚輩來一律住國務院招待所;不許動用公家的車子;不可說出與總理的關係……

    劉伯承的「家規」是一張告示:「兒子們,這些電話是黨和國家給你爸爸辦公用的,你們私事絕對不許用這些電話。假公濟私是國民黨作風,不許帶到我們劉家來。媽媽。」

    董必武的「家規」是「約法三章」:一、不許向地方要東西;二、不許以他的名義在任何部門搞活動;三、不許接受禮物。

    彭德懷的「家規」是「三條原則」:一、自己不貪;二、別人不送;三、敢於把厚臉皮的上司、熟人擋回去。
    事實也證明,革命老前輩的後代由於自覺地遵守了「家規」,也都成為對國家有用的人材。毋庸諱言,在現實生活中,處處充滿了誘惑。作為社會中的一個細胞,因地制宜地制定些「家規」,來作為家庭成員生活的底線,這對家庭的幸福生活無疑是有利的。同時,由於有了「家規」,父母和孩子一起遵守,對孩子起了潛移默化的教育,這更加有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。

    當然,「家規」的制定,也要與時俱進,富有時代氣息。
返回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