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孕期保胎安胎藥,用還是不用

影響大嗎?

        妊娠期,尤其在妊娠的頭3個月內,由於胎兒體內各器官分化尚未完成,藥物致畸的危險性增加,可誘發畸形等嚴重後果。 但安胎藥對胎兒的影響較小,因為,它屬平滑肌鬆弛劑,使用安胎藥有可能引起心跳加速,呼吸困難等副作用,也可能使人血壓降低,如果反應嚴重,還可能造成肺水腫或是心肌衰竭,但是出現這些副作用症狀的幾率是非常低的,而且多半是使用針劑安胎藥比較可能有問題。所以,對有流產或早產跡象的孕婦使用安胎劑還是不應過於擔心的。但是,它畢竟屬藥類,所以,醫生會根據孕婦可能的流產或早產原因來決定是否必須使用安胎藥。

  我能用嗎?

  什麼樣情況下,孕婦不能使用安胎藥呢?對於懷孕已28~37周,因妊娠高血壓、子宮畸形、雙胎、羊水過多等造成早產症狀時,也不主張保胎,因為此時瓜未熟而蒂已落,早產兒各臟器發育不全,死亡率較高,即使存活下來,也可能後天智力障礙。

  要保胎嗎?

  什麼情況下可以保胎呢?一是對因黃體功能缺陷、孕激素不足造成可能流產,B超圖像提示為活胎的孕婦,可進行保胎。這種原因引起的流產跡象應在醫生指導下使用黃體酮,也可在醫生指導下使用絨毛膜促性腺激素(HCG),以促使孕激素的合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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