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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爭吵和鬧糾紛中,幼兒明辯是非的能力有可能得åˆ

前天中午,幼兒分組洗手,準備吃午飯。這時,洗手間傳出了哭聲和叫聲。原來,健健將水刷到了小嵐的頸膊裡,把衣服給弄濕了一片。只聽小嵐說「我給老師說,你把我的衣服弄濕了。」健健站在一邊說:「我沒有看見,又不是故意的。」小嵐邊哭邊說:「你看見了,是邊笑邊弄的!」這時,瀲瀲走過來了,邊用手絹給小嵐擦眼淚邊說:「小嵐別哭了,健健不是故意將你的衣服弄濕的,一會讓他給你說對不起。走,咱們去吃飯吧。」老師看到這一情景,沒有去干涉,因為孩子們自己已經知道該怎麼去處理了。這時,我找了一條乾毛巾,悄悄交給健健,讓他主動給小嵐道歉並把乾毛巾墊在小嵐的濕衣領裡。


  從這件小事可以看出,幼兒年齡雖小,卻已有了一定的道德準則和美好情感。他們之所以發生爭吵,是因為起初都認為自己有理,這說明都有了一定的是非觀念。幼兒的這種是非觀念雖然還比較膚淺,但是是很可貴的。在上述事例中,教師只是在認真觀察分析的情況下,對幼兒給予了不露聲色的引導和幫助,這樣更有利於問題的解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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